【聚焦】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联动原则。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三是坚持探索创新原则。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鼓励地方发扬首创精神、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建立符合现代医院管理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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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主要标志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逐步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转载自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平台